持卡人協議

CLIPPER®(路路通)持卡人授權協議 - 條款和條件 (PDF)

您首次使用 CLIPPER® 智慧卡表示您接受本 CLIPPER® 持卡人授權協議的條款和條件。

1. 定義

1.1 卡 – 係為授權給持卡人的 Clipper® 卡,用於支付搭乘特約交通系統的交通費用。卡係為發卡者 MTC 的財產。每張卡都有一個唯一的序號用於識別。

1.2 MTC – 係為大都會交通運輸委員會 (Metropolitan Transportation Commission)。

1.3 持卡人 – 係為卡的持有者。

1.4 服務提供者 – 係為參加 Clipper® 票價付款系統 (Fare Payment System, FPS) 的運輸機構。服務提供者的最新資訊請見 clippercard.com。

1.5 Clipper® 客戶服務中心 – 係為 MTC 的代理機構。

1.6 已註冊的卡 – 係為持卡人向 Clipper® 客戶服務中心提供有效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如有),用於在 Clipper® 客戶資料庫中建立記錄的卡。

1.7 使用 – 包括註冊一張卡,為卡充入現金金額或是交通期票,或是使用卡來支付客運服務費用。

1.8 凍結金額 – 卡內在最近三 (3) 年或更長連續時間內未曾使用的餘額。

1.9 未交付訂單 – 收到付款後超過一百八十 (180) 天的交易訂單產品或未加入卡中的現金價值。

1.10 Clipper® 網站:包括 clippercard.com、m.clippercard.com 和 clipperstartcard.com。

2. 卡類型和格式

2.1 提供四類 Clipper® 卡:

2.1.1 成人卡 – 供所有持卡人使用。

2.1.2 青少年卡 – 供符合服務提供者提供的青少年折扣資格的持卡人使用。出生日期資訊將被編碼到卡內。

2.1.3 長者卡 – 供符合服務提供者提供的長者折扣資格的持卡人使用。出生日期資訊將被編碼到卡內。

2.1.4 RTC 優惠卡 – 供符合條件的殘障持卡人使用,並根據服務提供者管理的區域性公共交通聯運 (Regional Transit Connection, RTC) 折扣卡計畫發放。

2.2 Clipper®  卡有兩種格式:

2.2.1 實體卡 - 有時候也稱為膠卡。

2.2.2 手機卡 – 有時候也稱為虛擬卡 – 可透過 Clipper® 行動應用程式購買。

持卡人可以選擇使用 Clipper® 行動應用程式將實體卡轉換為手機卡;不過一旦轉換後,便無法再使用實體卡。

3. 交通費用付款交易

3.1 由各服務提供者決定在其交通系統使用卡的交通費用和其他條件。

3.2 對於現金價值交易和 BART 高額折扣交易,每次乘坐的票價會在持卡人使用卡的時候,分別從他/她的現金價值餘額或高額折扣餘額中扣除。

3.3 相關服務提供者可隨時審查、變更和撤銷所有交通費用,包括促銷或折扣費用。

3.3.1 如果持卡人符合年齡折扣資格,出生日期資訊必須編碼到卡內。服務提供者關於年齡現金價值折扣的現行政策,決定是否在使用點扣除折扣現金價值交通費用。

3.4 如果乘坐費用超過持卡人的 Clipper® 卡現金餘額,即使費用超過卡的餘額,Clipper® 可讓持卡人完成該趟行程。但是,再次使用卡之前,必須為卡充值,使之足以支付前次行程的費用。

3.5 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卡不被接受用於支付特約服務提供者的交通費用,服務提供者可要求持卡人使用現金或替代付款方式支付費用。

4. 充值交易

持卡人取得卡時,MTC 可要求最低充值金額。每張卡可存入 300 美元的最高金額。如果持卡人試圖充值而導致卡中餘額超過 300 美元的現金,那麼只有等到餘額降低到足以充值時,才會處理這筆交易或訂單。持卡人應負責知道自己的餘額。

5. 卡遺失和損壞

5.1 持卡人不得改造或弄壞卡的圖形或資料,並應當謹慎確保卡不被弄壞或篡改。明顯改造的實體卡將被視為損壞,而非有缺陷。

5.2 遺失、被盜和受損 Clipper® 卡的餘額恢復:

5.2.1 如果卡遺失、被盜或受損,只有已註冊的卡才有資格得到卡餘額保護。持卡人可向 MTC 提出申請,以在支付第 10 款所述費用的條件下,撤銷遺失、被盜或受損的卡,並換發新卡或者退款。

5.2.2 持卡人向 Clipper® 客戶服務中心報告卡遺失、被盜或受損之前,持卡人必須對使用卡支付的任何款項負責。

5.2.3 針對遺失、被盜或受損的卡換發新卡或退款時,Clipper® 客戶服務中心將恢復已註冊的卡在報告卡遺失、被盜或受損之時的全部餘額。如果持卡人在授權的親自申辦地點要求換發受損的卡,Clipper® 客戶服務中心將在交回受損的實體卡進行換發時恢復卡上全部餘額。被恢復的期票(在具體時限內有效的期票)和已存入乘坐產品(多次乘坐折扣)到期日與原卡的交通費用產品相同。

5.2.4 遺失、遭竊、受損或有缺陷的 RTC 優惠卡持卡人,可以按照 RTC 折扣卡計畫政策,申請撤銷和換發新的 RTC 優惠卡。

5.3 有缺陷的 Clipper® 卡

持卡人自行承擔持卡風險。如果不是由於持卡人過錯導致實體卡故障,他/她可將卡退還至 Clipper® 客戶服務中心;如果在持卡人首次使用卡之日起一年內退還卡,MTC 應當退還任何現金餘額(除了第 7.3 款規定的情形之外),或者將卡上餘額轉入新的卡。如果 Clipper® 客戶服務中心認定卡沒有缺陷而是受到損壞,持卡人可根據第 5.2 款要求換發新卡。

6. 任選功能

6.1 Clipper® 卡註冊:

6.1.1 持卡人可提供有效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如果有),向 Clipper® 客戶服務中心註冊自己的成人 Clipper® 卡。

6.1.2 所有青少年和長者 Clipper®  卡以及 RTC 優惠卡和加載 Clipper® START(SM) 折扣的卡,都會自動註冊,不得轉讓,並且只能由 Clipper®  客戶資料庫中識別的人使用。

6.1.3 持卡人必須註冊卡,才能從 Clipper® 客戶服務中心取得交易記錄的副本。

6.1.4 Clipper® 客戶服務中心可根據第 13 款所指的 MTC Clipper® 隱私政策,利用已註冊的卡的相關聯絡資訊,與持卡人溝通已註冊的卡的相關事宜、退還登記卡上的餘額(或未交付訂單剩下的餘額)或處理系統運作相關的事宜。

6.1.5 為了防止欺詐使用或者濫用已註冊的卡的功能和福利,MTC 保留拒絕註冊卡的要求或者拒絕提供已註冊的卡相關服務(退款、換發等)的權利。

6.2 自動充値

6.2.1 一旦持卡人設定自動充值功能,即授權 MTC 在發生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透過信用卡帳戶(如果是利用 Clipper® 行動應用程式以外的其他方式設定自動充值功能,則透過銀行帳戶) 自動向卡中重新充值:(1) 持卡人的現金價值或 BART 高額折扣餘額低於 10 美元;(2) 持卡人的公共交通期票過期;或者 (3) 持卡人的卡上的儲存乘坐次數只剩下不到三次。

6.2.2 持卡人可以隨時寄送或傳真書面要求至 Clipper® 客戶服務中心,要求終止自動充値,或者可以在 clippercard.com 網站上或 Clipper® 行動應用程式中編輯自動充値設定。若要完成自動充値終止流程,持卡人必須在 Clipper® 客戶服務中心受理要求後,在 Clipper® 讀卡機上刷卡。完成自動充値終止流程之前,如果卡上餘額達到第 6.2.1 款指明的自動充値限值,卡將繼續自動充値預先指明的金額,且持卡人應負責付款。

6.2.3 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拒絕進行自動充値現金付款,Clipper® 客戶服務中心將封鎖卡的使用。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拒絕進行自動充値 BART 高額折扣、交通期票或儲存乘坐次數付款,Clipper® 客戶服務中心將封鎖該客運產品以免進一步使用。若要解鎖金額,持卡人必須在 www.clippercard.com 上或 Clipper® 行動應用程式中或者向 Clipper®  客戶服務中心提交簽名的表格,以提供有效的付款方式。Clipper® 客戶服務中心會在收到自動充値金額之後,採取行動解鎖卡或產品。

6.2.4 為了防止欺詐使用或者濫用自動充値功能和福利,MTC 保留拒絕要求將卡設定為自動充値或者接受替代付款(銀行或信用卡)管道的權利。

7. 退款

7.1 持卡人可以郵寄填妥的 Clipper 撤銷申請表(可以在 www.clippercard.com 上取得),要求退回已註冊的卡上至少還剩 5 美元的現金餘額。退款收取第 10 款規定的費用。

7.2 交通期票或儲存乘坐次數的退款要求受個別服務提供者的政策約制。

7.3 未交付訂單在一百八十 (180) 天後到期失效。恢復或退還持卡人的未交付訂單的任何價值應由 MTC 自行決定。

7.4 對於曾根據《國稅法規》第 132 款建立的稅前或免稅交通福利計畫充值的卡,不論何時充入金額或者是否還透過其他方式充值,Clipper 客戶服務中心概不提供退款。

7.5 如果現金金額是在索取退款的持卡人以自己的名義註冊卡之前充入的,則 MTC 保留拒絕退款給持卡人的權利。

8. 卡上金額

8.1 MTC 的 Clipper® FPS 主記錄是 MTC 接受用於證明卡上餘額的唯一記錄。

8.2 由 Clipper 客戶服務中心、透過 Clipper® 網站或透過行動應用程式提供的關於卡上現有餘額的資訊僅在所述日期或時間時準確,可能隨時變更。如果持卡人(或是之前持卡人)違反了協議的任何條款,或如果將現金金額充入卡中的交易資金來源隨後撤銷了付款,則不保證卡上的現金金額將能持續使用。

9. 卡的有效期

9.1 除了第 9.2 款規定的情況之外,除非是某種類型的 RTC 優惠卡,否則持卡人的卡不會過期失效。

9.2 卡內只有凍結金額時可能會被停用,由 MTC 自行決定。在卡被停用時對剩餘的凍結金額的任何退款應由 MTC 自行決定,但須符合第 7 款的規定。

10. 持卡人費用

除非 MTC 豁免,否則將向 Clipper® 持卡人收取以下不予退還的費用:

10.1 成人卡購卡費 – 3 美元(如果購卡的同時設定成人卡自動充値,則不適用。)

10.2 成人、長者或青少年卡換卡和餘額恢復費 – 3 美元

10.3 自動充値授權失敗 – 5 美元(卡相關的自動充値資金管道第二次被拒及此後每次被拒後時收取。)

10.4 卡退款處理費 – 5 美元(參見第 7 款)。

Clipper 計畫不管轄 RTC 折扣卡費用。RTC 折扣卡相關管理費由參加 RTC 折扣卡計畫的服務提供者決定。

將實體卡轉換為手機卡不收費。

11. 賣卡或共用卡

11.1 嚴禁持卡人出售交通卡或卡上已充價值。不保證那些不是在授權的 Clipper 卡銷售處購買的卡將能持續使用。

11.2 嚴格禁止持卡人分享專屬於持卡人的卡,例如青少年卡、長者卡、RTC 優惠卡,或者透過根據《內部稅收法》第 132 條制定的稅前或免稅交通福利計畫充值的卡或交通期票,或者已加載持卡人特有折扣的卡(例如 Clipper® START(SM) 或 Free Muni)。

12. 保留

12.1 MTC 不保證任何服務提供者將在任何時間或地點提供任何特定服務和(或)設施。

12.2 MTC 不保證任何服務提供者將在任何時間或地點提供卡或 FPS 的運作,MTC 亦不對因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間接、特殊或後續性的損失、傷害或損害承擔責任。

12.3 MTC 和服務提供者得到授權的職員,有權隨時檢查卡和卡資料。

12.4 MTC 和服務提供者獲得授權的工作人員,在行使單方自由裁量權時,如果認定使用卡的人不符合卡賦予的折扣資格,或者認定卡被以欺詐手段使用,有權沒收實體卡或封鎖手機卡的使用。

12.5 MTC 保留以下權利:

12.5.1 追討 MTC 由於改造卡或弄壞卡資料而發生或遭受的費用、開銷、損失和損害。

12.5.2 放棄針對任何人的這些條件或其任何部分。

12.5.3 就持卡人欠的任何未付金額封鎖卡。

12.6 MTC 不承擔由於通過非服務提供商或除了本協議授權的用途以外利用或試圖利用卡或者未能保護持卡人資訊(包括個人身分資訊 (PII))免遭未經授權的披露所引起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包括使用/濫用持卡人資訊(包括如 MTC 的 Clipper® 隱私政策所定義的經非服務提供商修改的個人身分資訊 (PII))。

13. 資訊保密

13.1 向持卡人獲得的個人身分資訊 (PII) 的採集、利用和保全,受經修訂的 MTC Clipper 隱私政策約制。該政策可時而進行 MTC 視為必要的修訂。隱私政策的任何變更,包括修訂日期在內,將張貼在 Clipper® 網站上。

13.2 MTC 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將 Clipper® FPS 採集與持卡人有關的所有個人身分資訊 (PII) 用於經營和管理 FPS,並應作為交通和(或)相關服務的一般資訊和資料來源,但 MTC 和服務提供者應當以保密方式對待,除非:

(a) 已取得持卡人明確的書面同意;並且/或者

(b) 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有管轄權的法院另有裁定。

13.3 持卡人保留審閱與編輯 Clipper® FPS 所收集的,與他/她已註冊的卡帳戶相關的所有 PII 的權利,無論是以電子方式或在紙上儲存。根據以上規定查詢或要求獲得資訊,應以書面方式向 Clipper 客戶服務中心提出。Clipper 客戶服務中心僅能提供之前 90 日期間的交易歷史資料。MTC 可制定審查這些資訊的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就處理查看個人身分資訊 (PII) 的要求收取費用。

13.4 MTC 無法保證持卡人向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手機供應商和行動付款提供商)發佈的 PII 的安全。自願選擇向第三方披露資訊的持卡人自行承擔風險。建議持卡人參考由第三方公佈的任何使用者協議或隱私政策。

14. 終止

14.1 MTC 可隨時以任何理由終止本協議。

14.2 終止後,持卡人仍應負責支付依本協議所欠的金額。如果持卡人的現金餘額不足以支付未清費用,持卡人將對所有此類金額承擔責任。如果未適當匯付該未付費用,根據適用的法律,持卡人可能要負責支付其他服務費、罰款或罰金。

15. 本協議的變更

MTC 保留隨時變更本協議條款和相關政策的權利,並會在 Clipper® 網站提供書面通知。變更立刻生效,Clipper® 網站貼出通知三十(30)日後,則視為持卡人已收到通知。在此日期之後使用卡,構成持卡人接受此類變更的確鑿證據。

16. 免責和賠償

持卡人茲免除 MTC 對於發放給持卡人之卡的使用或性能或者本協議引起或相關的任何及一切已知或未知的損失、損害或傷害的責任。MTC 或其官員、雇員或代理人就持卡人使用或卡的性能概不承擔任何義務或責任。持卡人從 MTC 可獲得的唯一且專屬的補救措施是替換有缺陷的卡。對於卡和(或)本協議引起或相關的任何損失、損害、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壞,持卡人同意賠償、保護 MTC、其官員、雇員和代理人免於承擔任何及一切責任,並使他們不受損害。

17. 違約

17.1 違反本協議的任何部分可能導致 MTC 封鎖卡的使用。

17.2 根據以上第 17.1 款封鎖卡的使用時,卡上餘額的退款應由 MTC 單方自由裁量決定,並適用 MTC 認為適當的條件,包括交回實體卡以及扣除持卡人所欠或應當付給 MTC 和/或任何服務提供者的金額。

18. 通訊

請將所有問題、通知和通訊寄至:

Clipper® Customer Service Center
P.O. Box 318
Concord, CA 94522-0318
電話: 877.878.8883 (聽障專線 (TTY/TDD): 711 或者 800.735.2929),鍵入 Clipper
傳真: 925.686.8221
網址:clippercard.com

經過修訂已於 2021 年 2 月 18 日於 Clipper 網站上發佈。